首页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七章 资产核实的程序、管理权限和申报内容 第三十九条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七章 资产核实的程序、管理权限和申报内容 第三十九条 地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管理权限,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