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血站管理办法(暂行)(1998年) 第二章 设置审批 第七条 血站管理办法(暂行)(1998年) 第七条 第二章 设置审批 第七条 血液中心的设置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中心血站、基层血站或中心血库的设置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