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管理办法(暂行)(1998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输血协会成立由卫生行政主管、血液管理、公共卫生等有关专家组成的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接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对血站质量管理、血液质量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