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血站管理办法(暂行)(1998年) 第四章 采供血管理 第二十一条 血站管理办法(暂行)(1998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采供血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未取得采供血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采供血业务。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