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桨适航规定(2025年) 第35.4条
第35.4条 持续适航文件
申请人必须根据本规定附录A编制局方可接受的持续适航文件。如果有计划保证在第一架装有该螺旋桨的飞机交付之前或者在为装有该螺旋桨的飞机颁发标准适航证之前(以后到为准)完成这些文件,则这些文件在型号合格审定时可以是不完备的。
申请人必须根据本规定附录A编制局方可接受的持续适航文件。如果有计划保证在第一架装有该螺旋桨的飞机交付之前或者在为装有该螺旋桨的飞机颁发标准适航证之前(以后到为准)完成这些文件,则这些文件在型号合格审定时可以是不完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