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2022年) 第六章 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2022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可以依照本规程制定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程由银保监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施行后不再报送《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等六类机构监管联系和情况报告的函》(银保监办便函〔2018〕1952号)中附件6《… 附件: 2. ××省(区、市)融资租赁公司及人员情况 3. ××省(区、市)融资租赁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4. ××省(区、市)融资租赁公司利润情况 5. ××省(区、市)融资租赁公司业务情况 6. ××省(区、市)融资租赁公司统计报表(季度) 7. 主要指标解释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