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二章 经营规则 第二十条 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经营规则 第二十条 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加强对租赁期限届满返还或因承租人违约而取回的租赁物的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租赁物处置制度和程序,降低租赁物持有期风险。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