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二章 经营规则 第十九条 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经营规则 第十九条 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加强租赁物未担保余值管理,定期评估未担保余值是否存在减值,及时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减值准备。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