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七条 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提高前款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第二章 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七条 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提高前款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四)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