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合法、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