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章 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 第二十三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 第二十三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制定严格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加强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