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蚕种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章 蚕遗传资源保护、品种选育与审定 第六条 蚕种管理办法(2006年) 第六条 第二章 蚕遗传资源保护、品种选育与审定 第六条 蚕遗传资源保护以国家为主,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个人依法发展蚕遗传资源保护事业。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