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04年) 第三章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2004年) 第三章 第三章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机构 第十七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会员大会(以下简称会员大会)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设立理事会,对会员大会负责,执行会员大会决定。理事会成员不得少于9人。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