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2010年) 第二十五条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2010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9月23日国家版权局发布的《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