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9年) 第三章 处罚程序 第十八条 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9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处罚程序 第十八条 办案时收集的证据包括: 书证; 物证; 证人证言; 视听资料; 当事人陈述; 鉴定结论; 检查、勘验笔录。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