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03年) 第三条

第三条 (违法行为)本办法所称的违法行为是指: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列举的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列举的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予行政处罚的著作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