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2014年) (十七)

(十七) 完善通关法治体系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推动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共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逐步取消和下放前置审批等项目,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口岸工作条例,完善口岸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口岸管理相关部门执法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依据、流程和结果,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政务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提供规范高效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