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2014年) (十五)
(十五) 畅通国际物流大通道,助推“一带一路”等建设。建立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相适应的通关管理机制。在水运、空运、铁路、公路等交通枢纽建设多式联运物流监管中心,通过多方联网获取多式联运物流全程信息,除需在口岸实施检疫和检验的商品、运输工具、包装容器外,实现多式联运一次申报、指运地(出境地)一次查验,对换装地不改变施封状态的予以直接放行。扩大内外贸同船运输、国轮捎带、国际航班国内段货物运输适用范围,提升运力资源综合效能。根据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大领域齐头并进的要求,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口岸执法机构的机制化合作,推进“三互”的海关合作,以及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统计信息等方面的多双边合作,推进跨境共同监管设施的建设与共享,加强跨境监管工作日和工作时间、程序和手续的协调,探索联合监管,推广旅客在同一地点办理出入境手续的“一地两检”查验模式等,落实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推动签订口岸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协议,完善国际执法互助,降低人员、商品、资金、信息跨境流动的时间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