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2016年) 3.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2016年) 3. 3. 驿站型公路港 以地区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和国家高速公路沿线城市为重点,形成一批与综合型和基地型公路港有效衔接、分布广泛的驿站型公路港,具备货物集散、中转换装、往返接驳等功能。 (十) 推广集装化标准化运输模式。 加大运输设备集装化、标准化推广力度。研究集装化、标准化、模块化货运车辆等设施设备更新应用的支持政策,推广使用托盘、集装箱等标准化基础装载单元。推进多式联运专用运… (十一) 发展广泛覆盖的智能物流配送。 发展“互联网+城乡配送”。加快建设城市公用型配送节点和末端配送点,优化城市配送网络。支持交通运输、物流企业联合构建城市、农村智能物流配送联盟,支撑配送服务向农村… 五、 营造交通物流融合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 (十二) 优化市场环境。 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工商、检验检疫等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领域市场准入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 (十三) 统筹规划建设。 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研究明确不同层级枢纽功能和定位,确定各种运输方式衔接和集疏运网络建设的要求,制定完善全国性、区域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规划。地方人民政府要… (十四) 创新体制机制。 推进国有运输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交通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发展。探索在铁路市场引入社会化集装箱经营主体,铁路运输企业要积极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开放各… (十五) 加大政策支持。 国土资源部门要合理界定交通物流公益设施的范围,加大用地支持,在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保障。利用财政性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综… (十六) 强化衔接协调。 充分发挥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研究协调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的规划、政策、标准等事项,促进政府、企业、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信息公开与共享。行业… 2.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