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十二条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应高度重视跨境服务增值税管理工作,针对纳税人的备案资料,采取案头分析、日常检查、重点稽查等方式,加强对纳税人业务真实性的核实,发现问题的,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