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申请书;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增设演出经纪机构经营业务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