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 第三章 演出管理 第三十八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5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章 演出管理 第三十八条 演出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指导、监督会员的经营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制定行业自律规范,促进行业自律和公平竞争; 组织会员的业务交流和培训; 调解会员因演出活动发生的纠纷; 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