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二章 营业性演出单位 第五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五条 第二章 营业性演出单位 第五条 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是指具备《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从事各类现场文艺表演活动的经营单位。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