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专业艺术院校经批准邀请到本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外国和港澳台艺术专业人员,临时需要进行营业性演出的,应当委托取得承担涉外演出业务资格的演出公司承办,按规定程序分别报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和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