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二章 营业性演出单位 第八条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04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营业性演出单位 第八条 个体演员是指以演出为职业、无固定工作单位的艺术表演人员。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