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2021年) 第五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一节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2021年) 第一节 第五章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一节 信号检测 第五十五条 持有人应当对各种途径收集的疑似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开展信号检测,及时发现新的药品安全风险。 第五十六条 持有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及产品特点选择适当、科学、有效的信号检测方法。信号检测方法可以是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审阅、病例系列评价、病例报告汇总分析等人工检测方法,也… 第五十七条 信号检测频率应当根据药品上市时间、药品特点、风险特征等相关因素合理确定。对于新上市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省级及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要求关注… 第五十八条 持有人在开展信号检测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信号: 第五十九条 持有人应当对信号进行优先级判定。对于其中可能会影响产品的获益-风险平衡,或对公众健康产生影响的信号予以优先评价。信号优先级判定可考虑以下因素: 第六十条 持有人应当综合汇总相关信息,对检测出的信号开展评价,综合判断信号是否已构成新的药品安全风险。 第六十一条 持有人获知或发现同一批号(或相邻批号)的同一药品在短期内集中出现多例临床表现相似的疑似不良反应,呈现聚集性特点的,应当及时开展病例分析和情况调查。 第五章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