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 第十一章 质量保证 第六十二条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 第六十二条 第十一章 质量保证 第六十二条 临床试验中有关所有观察结果和发现都应加以核实,在数据处理的每一阶段必须进行质量控制,以保证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可靠。 第六十一条 目录 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