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 第十一章 质量保证 第六十一条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 第六十一条 第十一章 质量保证 第六十一条 申办者及研究者均应履行各自职责,并严格遵循临床试验方案,采用标准操作规程,以保证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系统的实施。 第十一章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