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 第十章 试验用药品的管理 第六十条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 第六十条 第十章 试验用药品的管理 第六十条 试验用药品的供给、使用、储藏及剩余药物的处理过程应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十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