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 第五章 研究者的职责 第三十条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研究者的职责 第三十条 临床试验完成后,研究者必须写出总结报告,签名并注明日期后送申办者。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