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199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1999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非临床研究。从事非临床研究的机构必须遵循本规范。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