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2003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药品进口管理办法(2003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是指供临床使用的品种,科研、教学、兽用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口,按照国务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