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006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006年) 第三十一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0年10月15日发布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2000) 第六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