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00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00年) 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第一日不计算在内。 期限以年或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届满日。 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