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2000年)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第六节 销售与服务 第七十六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2000年) 第七十六条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第六节 销售与服务 第七十六条 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门店应在营业店堂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顾客意见簿。对顾客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认真对待、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