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2000年) 第五条

第五条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应建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包括进货、销售、储运等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在内的质量领导组织。其具体职能是:

组织并监督企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组织并监督实施企业质量方针;

负责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置,确定各部门质量管理职能;

审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研究和确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确定企业质量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