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2000年) 第二章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的质量管理 第五节 验收与检验 第三十四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2000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二章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的质量管理 第五节 验收与检验 第三十四条 药品抽样检验(包括自检和送检)的批数,大中型企业不应少于进货总批次数的1.5%,小型企业不应少于进货总批次数的1%。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