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2000年) 第二章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的质量管理 第五节 验收与检验 第三十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2000年) 第三十条 第二章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的质量管理 第五节 验收与检验 第三十条 药品验收应做好记录。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验收记录按《规范》第三十五条要求保存。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