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2000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购进药品应按照可以保证药品质量的进货质量管理程序进行。此程序应包括以下环节:

确定供货企业的法定资格及质量信誉。

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

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对首营品种,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并经企业质量管理机构和企业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

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

购货合同中质量条款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