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 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五条 企业与供货单位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明确双方质量责任;

供货单位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供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

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

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

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