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第三节 文件 第一百四十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 第一百四十条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第三节 文件 第一百四十条 记录及相关凭证应当至少保存5年。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记录及凭证按相关规定保存。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目录 第一百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