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 第八十一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 第八十一条 第二章 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九节 收货与验收 第八十一条 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企业应当按规定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并及时将数据上传至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系统平台。 第八十条 目录 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