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部门及岗位职责应当包括:

质量管理、采购、储存、销售、运输、财务和信息管理等部门职责;

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采购、储存、销售、运输、财务和信息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质量管理、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运输、财务、信息管理等岗位职责;

与药品经营相关的其他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