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第六节 陈列与储存 第一百六十三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 第一百六十三条 第三章 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 第六节 陈列与储存 第一百六十三条 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保持环境整洁。存放、陈列药品的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放置与销售活动无关的物品,并采取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污染药品。 第一百六十二条 目录 第一百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