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3年) 第九十六条

第九十六条 出库时应当对照销售记录进行复核。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

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者液体渗漏;

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

药品已超过有效期;

其他异常情况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