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药品使用质量管理 第五十七条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十七条 第四章 药品使用质量管理 第五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协助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履行药品召回、追回义务。 第五十六条 目录 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