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第三节 仓储区 第六十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六十条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第三节 仓储区 第六十条 接收、发放和发运区域应当能够保护物料、产品免受外界天气(如雨、雪)的影响。接收区的布局和设施应当能够确保到货物料在进入仓储区前可对外包装进行必要的清洁。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