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第二节 生产区 第五十四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五十四条 第四章 厂房与设施 第二节 生产区 第五十四条 用于药品包装的厂房或区域应当合理设计和布局,以避免混淆或交叉污染。如同一区域内有数条包装线,应当有隔离措施。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