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第九节 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 第二百七十一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二百七十一条 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第九节 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 第二百七十一条 应当建立操作规程,规定投诉登记、评价、调查和处理的程序,并规定因可能的产品缺陷发生投诉时所采取的措施,包括考虑是否有必要从市场召回药品。 第二百七十条 目录 第二百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