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二百七十一条

第二百七十一条 应当建立操作规程,规定投诉登记、评价、调查和处理的程序,并规定因可能的产品缺陷发生投诉时所采取的措施,包括考虑是否有必要从市场召回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