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第九节 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 第二百六十九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 第二百六十九条 第十章 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第九节 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 第二百六十九条 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第九节 目录 第二百七十条